东方集团(600811,咨询)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草案,公司计划以不低于8.77元/股的价格发行股数不超过 99,6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7.35 亿元。募集金额拟用于收购国开东方股权,开发丰台区土地项目以及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东方投控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28.50%,其他发行对象暂未确定。公司股票将于9月9日复牌。
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东方集团意在深耕城镇化。公告显示,其中,18.60 亿元用于收购西藏华镧持有的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37.50%股权;13.50 亿元用于丰台区青龙湖文化会都核心区 B 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2.20 亿元用于丰台区青龙湖文化会都核心区 C 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21.80 亿元用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 A01、A02 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20.00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
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投资已与西藏华镧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 18.60 亿元购买其持有的国开东方 37.50%股权。公司希望通过此次定增控股国开东方,打造主营业务新的盈利增长点,以优化上市公司盈利结构。
事实上,自 1994 年上市以来,房地产业务一直是公司多元化投资的重要板块。1994年—2006 年,房地产业务一直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1999 年—2012 年,公司主营业务涉足商业地产东方家园的经营;2013 年以来公司通过参股方式涉足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在多年开发运营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目前,东方集团已在现代农业、金融业、港口交通业、信息产业等领域进行布局,2015年中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25 亿元,同比下降 6.83%;实现营业利润 4.40 亿元,同比下降 0.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5 亿元,同比下降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