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问4.0】李雪:沪港通在交易制度方面有何安排?
以下问题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国结算《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予以回复,并非最终定案。该征求意见稿尚需在向市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予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需与联交所等相关各方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最终确定。答:基于两地市场规则差异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考虑,沪港通业务相关规则对投资者的交易方式作了一定的调整。具体包括:一是沪港通向双方投资者提供简单安全的限价类型订单,不提供市价订单等复杂订单类型,即两地投资者均不可市价委托;二是回转交易以本地规则为准,即香港市场投资者买入沪股通股票当日不得卖出,内地投资者买入港股通股票当日可以卖出;三是禁止裸卖空行为;四是融资融券业务有所限制,内地投资者不能参与香港市场的融资融券交易业务,香港市场投资者不能参与内地市场的融资融券交易业务;五是不参加大宗交易,即内地投资者不得参与香港市场的对盘系统外交易(相当于大宗交易),香港市场投资者不得参与上海市场的大宗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