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就沪港通试点细则意见稿答记者问全文(2)

www.yingfu001.com 2014-05-03 18:08 证券时报网我要评论

  2、【提问2.0】上证王璐:内地投资者如何通过沪港通买卖港股通股票?在买卖港股通股票前,是否需要与证券公司签订专门的业务合同?是否需要重新开立股票账户?

  答:内地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港股通股票的,该券商应委托本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提交申报指令,并于联交所交易平台进行撮合,成交后通过相同路径向券商和投资者返回成交回报。投资者通过券商与中国结算进行清算交收,中国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向香港结算履行交收责任。

  另外,投资者在参与买卖港股前,需与内地券商签订港股通证券交易委托协议,签署风险揭示书。个人投资者还须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条件。但无需重新开立股票账户,使用现有沪市人民币普通股账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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