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为集合计划份额转让业务试点常规化制定相关业务指引。
上交所于2013年8月发布了《关于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开展为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集合计划份额转让业务试点。
近期为配合该业务转为常规业务,上交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指引》,该指引昨日发布,并开始施行。原《通知》同时废止。
据了解,集合计划份额转让服务是一项为私募产品持有人提供权益转让的业务。试点业务推出以后,在各资产管理机构、各类投资者的积极参与下,此项业务实现持续性增长。
据悉,上交所业务试点期间,已有158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和基金专户产品申请参与上交所集合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挂牌产品总规模达595.03亿元,累计完成75笔交易确认,转让总金额达15.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