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筹股“T+0”胎动 A股全面实行须过四关

www.yingfu001.com 2014-04-03 05:10 证券日报我要评论

  专家表示,“T+0”并非毫无顾忌地当日买当日卖,需要配套措施和约束条件

  上交所近日呼吁在蓝筹股推行“T+0”制度。那么,推行此项制度是否已经成熟?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对我国有何借鉴之处?就此问题《证券日报记者走访了专家。

  改变“沪弱深强”格局

  日前,首发企业可自主选择上市地的话题一石激起千层浪,由此引发关于沪深交易所地位平衡的讨论。其实,此前上交所有关推出蓝筹股“T+0”交易机制的呼吁,也与此有直接的关联。

  “上交所之所以呼吁推出蓝筹股‘T+0’交易机制,是因为目前上交所处于弱势,与提振交易活跃度和交易效率有直接关系。”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记者了解,自沪深两个交易所成立以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保持着“沪强深弱”的格局。后来国家为了进一步平衡二者,把中小板和创业板放在了深交所,深交所的地位开始上升,在以国企为主导的大盘蓝筹股纷纷上市之后,上交所的优势已经逐渐模糊。尤其是在“十二五”明确进行产业结构升级之后,中小板和创业板中上市的公司逐渐增多,而大蓝筹交投的日渐不活跃造成了“沪弱深强”的格局。

  吕随启表示,上交所之前呼吁成立“国际板”,乃至日前的“战略新兴产业板”,目的都是为了扭转颓势。但是上海自贸区的成立造成了“国际板”的“流产”,而创业板、“新三板”的定位又和“战略新兴产业板”有雷同之处,所以上交所才转向推出大盘蓝筹股“T+0”的交易机制。

  “T+0”不存在法律障碍

  今年“两会”期间,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表示,上交所是一个以多层级蓝筹股为主的市场,交易所一直在努力使蓝筹股更有吸引力。“关于蓝筹股实行T+0的交易制度,上交所正在努力推进。”

  所谓“T+0”交易机制,即日内回转交易,通俗来讲,就是投资者在当日买进后能当日卖出。

  对此,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全面推行‘T+0’ 交易制度,条件并不成熟,对于局部的尝试,也要加以谨慎。目前,大盘蓝筹股普遍估值较低,年均换手率为50%,所以在这方面推行T+0交易机制,对于活跃市场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Wind最新数据显示,截至4月1日收盘,上证综指的市盈率为9.25倍,市净率为1.28倍;上证50指数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则分别为7.14倍和1.13倍;沪深300指数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分别为8.28倍和1.24倍。由此可见,A股蓝筹股已经处在历史最低估值水平。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A股市场曾经实行过T+0交易,但由于当时股市投机过度,T+0交易被认为助长了市场炒作的风险,于1995年被禁止并让“T+1”一直活跃在历史舞台。此后,2005年《证券法》修订时,取消了有关“当日买入的股票,不得当日卖出”的规定,A股推行“T+0”交易制度已经不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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