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

www.yingfu001.com 2021-06-13 16:15 中国基金报我要评论
  湖北:深度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
 
  取消除武汉市外全省其他地区落户限制
 
  6月12日,湖北省发改委近日印发《2021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深度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取消除武汉市外全省其他地区落户限制,进一步降低武汉市落户门槛,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机制。根据《工作要点》,湖北省将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城市存量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全面取消不合理落户限制,实行基本条件准入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湖北: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
 
  全面取消不合理落户限制
 
  实行基本条件准入制度
 
  根据《工作要点》,我省将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城市存量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全面取消不合理落户限制,实行基本条件准入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推动武汉市全面落实取消进城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条件,改进积分落户办法,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覆盖非户籍常住人口
 
  新政下,我省将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非户籍常住人口。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动态调整、合理调配教师编制数量,落实全国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支持将实际居住的常住人口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
 
  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积极对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
 
  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基本实现异地就医备案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通办”。
 
  完善公租房保障制度,扩宽公租房房源筹集渠道,加大商品房配建筹集公租房力度。
 
  有序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探索实施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制度,加快构建以保障性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以需定供筹建公租房,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困难群众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鼓励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范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长租房政策。
 
  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技能
 
  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吸纳农民工较多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结合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和承接产业转移,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结合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需求和承接产业转移需要,大力开展针对性就业创业培训。
 
  这类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4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下称“《重点任务》”),在放宽户籍限制、发展城市群都市圈、建设特大城市以及推进县域发展等方面做出了今年的工作部署。
 
湖北: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
 
  《重点任务》提出,将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
 
  《重点任务》明确,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我国规定将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定义为大城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城市统计年鉴》,我国城区常住人口低于300万但高于100万的Ⅱ型大城市包括了无锡、兰州、海口等超过60座城市。《重点任务》提出的措施或许意味着这些大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
 
  在放开落户限制这一话题上,近年来许多专家学者都提出要推动在城市就业生活的农民工作等重点人群的落户。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首席专家,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蔡昉在近日表示,振兴消费的主要生力军就是中等收入群体,要培养城市中就业生活的务工人员。我国有2.9亿农民工,其中有1.73亿是进城的,进城里又有1.35亿基本住在城市,这些人有望成为中等收入群体。很多人的收入已经成为中等收入群体,但是社会保障等等还不够,还有不稳定的因素,给了户口,其中相当多的人就变成中等收入群体。
 
  此外,《重点任务》还提出,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城市要整体谋划、周密设计,统筹做好放开放宽落户、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内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计互认。
 
  湖北去年GDP为4.34万亿
 
  今年一季度大幅增长
 
  据湖北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该省地区生产总值43443.4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下降5.0%。
 
  今年31省份一季度GDP增速均为两位数,湖北以58.3%的增速排第一;8个省份GDP增速跑赢了全国GDP增速;两年平均增速方面,西藏排名第一。广东一季度GDP总量超过2.7万亿元,排名第一。安徽一季度GDP赶超上海,挤进全国十强。
 
  其中,去年垫底的湖北,以58.3%的增速逆袭,高居榜首。
 
  数据显示,2021年一季度湖北省地区生产总值9872.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3%。“一季度湖北省经济开局漂亮”,湖北统计局如是评价。
 
  作为去年受到疫情冲击最为严重的省份,湖北经济受到重创,2020年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GDP分别下降39.2%、19.3%、10.4%、5.0%。如今,柳暗花明,终于迎来转正。
 
  湖北省统计局总统计师叶福生称,今年一季度湖北省经济开局漂亮,经济运行稳定恢复,稳中向好,主要经济指标均实现了大幅增长,一方面是受上年同期基数低、就地过年增加工作日等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是湖北经济恢复向好发展的体现。
 
  湖北常住人口超5775万
 
  老龄化程度加深
 
  5月2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了该省的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湖北全省常住人口为5775255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7237727人相比,增加514830人,增长0.90%,年平均增长率为0.09%。
 
  湖北省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中,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人的有1个,500万人至1000万人之间的有3个,100万人至500万人之间的有11 个,少于100万人的有2个。与2010年相比,有5个市州常住人口增加。其中,武汉市常住人口增加 254.11万人,位居第一,该市常住人口为12326518人,占湖北省总人口的21.34%。
 
  公报显示,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该省0-14岁人口为942.05万人,占16.31%;15-59岁人口为3653.71万人,占63.26%;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79.50万人,占20.4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42.43万人,占14.59%)。与2010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4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9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4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0个百分点。
 
  全省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32.04万人,占62.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43.22万人,占37.11%。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87.53万人,乡村人口减少736.05万人,城镇化率提高13.1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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