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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完成与未名医药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未名医药(002581)的业务范围拓展至生物医药新兴产业,增加了神经生长因子与干扰素业务。2015年年报显示,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8.58亿元,同比增长37.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亿元,同比增长11.22%。
深交所早前发出的年报问询函指出,未名医药去年实现营业收入 8.5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2.5 亿元,但其中 2015 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54 亿元,净利润 1.04 亿元,第四季度业绩相比前三季度出现较大差异。
6月22日未名医药回复指出,公司 2015 年 9 月交割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构成反向购买,根据规定,报告期合并报表按照反向购买合并原则编制:即自 2015年第四季度开始法律上的母公司(原上市公司)当期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并入合并利润表,由于合并口径的变化导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加 0.93 亿元,净利润增加 0.18 亿元。
另外,根据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历史销售数据,每年上半年销售收入占比约为 40%,下半年销售收入占比约为 60%,下半年营业收入占比偏高。
未名医药解释,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2015 年前三季度平均销售净利率为 27.28%,2015年第四季度销售净利率 32.61%,第四季度销售净利率比前三季度增加 5.33%,影响净利润 1300 余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在四季度降低了产品的市场学术推广投入。公司每年年初根据本年度的销售计划制定相应的市场学术推广投入计划,为抢占市场先机,一般都会在上半年进行比较密集的市场学术会议及宣传物料投入,三四季度逐步减少,基于前期市场活动的积累,四季度学术推广费有所降低但销售收入仍有增长。2015 年四季度市场学术会议及宣传物料支出占收入比例由前三季度的平均值 17.81%降低为 12.33%,降低比例 5.48%,节约销售费用 1200 余万元。
深交所发现,年报显示,未名医药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占比63.41%,其中第一大供应商占比 19.57%,公司对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依赖性以及采购价格是否公允成为监管层关注的焦点之一。
未名医药解释,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均为母公司供应商,上市公司母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生产原甲酸(三)甲酯、原甲酸(三)乙酯、亚磷酸、甲酸乙酯、乙酸三甲酯、乙醇(无水)及其副产品,销售公司生产的产品。生产用主要原料为乙醇、甲醇、三氯化磷、氢氰酸。其中乙醇、甲醇、三氯化磷均为大宗基础化工原料,市场供应充足,竞争充分。
未名医药表示,公司对大宗原料采购每年采用公开招标,通过比价采购的方式选择出供应商, 其中2015 年生产用乙醇主要由山东振龙生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日照华东酒业有限公司供货,氢氰酸由山东齐鲁石化齐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供货。主要原材料采购都是通过公开招标比价的方式进行,采购价格是公允的,而且也不存在对主要供应商的依赖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末,未名医药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3308 万元,其中应付未付市场费1006万元,其他杂项 1382 万元。
对此,未名医药透露,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3308 万元,其中应付未付市场费 1005.83 万元,具体构成主要为因公司营销产生的学术会务费、运输费、咨询费、宣传物料制作费、市场调研费、办公费、差旅费七大类。另外,其他杂项 1381.68 万元,具体构成主要为药证转让预收款、工程质量保证金、职工活动经费、技术研发费、冷链费、咨询费、其他往来七大类。以上两项的支付对象都不是公司关联方。
(2013-06-04)
(201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