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太尔控股股东"口号式"增持 业绩补偿承诺不能按时

www.yingfu001.com 2016-05-06 00:49 赢富财经网我要评论

  斯太尔(000760,买入)控股股东此前承诺增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而实际仅增持约200万元。此外,2015年度业绩补偿承诺亦无法如期完成。

  号称最高增持3000万

  斯太尔近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4月28日期间,完成了股票增持承诺,英达钢构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16.56万股,占总股本的0.02%,增持金额约人民币200万元,增持承诺已履行完成。

  2015年7月18日,斯太尔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英达钢构决定在公司复牌后的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28日上午开市起复牌。2016年4月22日,英达钢构增持斯太尔16.56万股 (总成交金额约200万元)。

  2015年,斯太尔共完成营业收入34657.52万元,同比下降53.21%,营业利润亏损21078.53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9338.12万元。今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4009.51万元,同比下降73.47%;净利润亏损3501.62万元,去年同期亏损2416.70万元。斯太尔营业收入同比减少约1.1亿元,主要变动原因有两点:一是2015年5月公司出售湖北车桥、荆州车桥股权,与去年同期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导致营业收入减少1亿元;二是受国际经济环境影响,柴油发动机销售业绩下滑,营业收入较同期减少约1000万元。

  延期补偿业绩

  令人关注的是,斯太尔近日发布公告,2016年4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关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说明及承诺函》,英达钢构表示因部分客户回款延迟及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等因素,导致2015年度业绩补偿承诺无法如期完成,但英达钢构及其控股股东冯文杰均保证继续履行业绩承诺,并提出后续承诺履行计划:2016年5月31日前支付6000万元、2016年6月30日前支付12000万元,以及2016年7月31日前支付剩余17056.93万元,并承诺在支付最后一期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同时,就应付未付业绩补偿款按0.3/日的利息向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据悉,根据利润补偿协议,控股股东应于2016年5月1日前,将2015年度业绩补偿款交付公司。

  据了解,2015年6月,英达钢构与斯太尔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英达钢构承诺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4亿元和6.1亿元。若标的资产承诺期内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承诺利润数,英达钢构将以现金形式对差额部分进行补偿。由于斯太尔高性能柴油发动机板块和电池级碳酸锂板块尚属建设投入期,导致标的资产2015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额1056.93万元,与英达钢构2015年承诺利润数差额为35056.93万元,触发了其现金补偿义务。斯太尔年报显示,标的资产2015年净利润为亏损976.64万元。

  2015年5月,斯太尔收到英达钢构《关于变更业绩承诺的申请》,英达钢构申请变更业绩补偿承诺,拟采用现金全额补偿的方式代替原股本回购注销方式。由于英达钢构受回款延迟因素影响,资金周转出现暂时性困难,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支付全额业绩补偿款,仅于2015年7月24日向公司支付了6000万元业绩补偿款。2015年8月中旬,英达钢构履行了承诺,向斯太尔支付了2014年度1.56亿元业绩补偿款及相应违约金。

  号称最高增持3000万,为何仅增持了200万?英达钢构业绩补偿款为何两次延期?对此,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昨日致函斯太尔,但截至发稿,公司并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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