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成15日晚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于5月14日接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陈大魁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5%时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事项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公告称,在调查期间,陈大魁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一切正常。公司一季报显示,截至2015年3月末,陈大魁持有浙江众成股份合计2.0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9%。(欧阳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