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公司因业绩披露失准延迟领受监管函

www.yingfu001.com 2015-05-10 04:08 赢富财经网我要评论

  年报收官,但上市公司业绩披露过程中的“疏忽”却并没有被监管机构放过。在深交所近日公布的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的监管函中,记者发现,业绩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是监管关注点所在。

  具体而言,在准确性的问题上,一些上市公司因业绩预告失准而吃到“监管函”;此外,上市公司一季度业绩预告延迟甚至“缺位”的情况较为高发,“披露不及时”的缺陷明显。

  山东如意就是“准确性”不够的典型。据公开信息,该公司因2014年度业绩快报与经审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 被深交所于5月6日出具监管函。回查资料,山东如意于2月27日发布的业绩快报中,未经会计师审计的2014年净利润数为1065万元,增长345%,且根据安排,公司计划在4月25日披露年报和一季报。

  但临近披露日时,在4月21日,公司突然宣布将上述两份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延至4月28日,理由是年报工作暂未完成。紧接着,4月23日,一份业绩快报修正公告给上述“延迟”提供了注解:经会计师事务所初审后,原快报中的业绩数据由盈利逾千万变成了亏损179万,董事会因此在修正公告中发布了致歉声明。虽然最终年报中披露的数据没有再作更改,但由于公司延期披露年报且数据修正工作仓促,前后盈亏逆转,误差较大,因此还是被出具了监管函。

  其实,存在类似情况的公司不在少数,例如新筑股份也存在业绩快报中数据不准确的问题。与此类似的,青龙管业则是业绩预告同正式年报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上述两公司也因此被采取了监管措施。

  除了准确性的问题,另一个监管关注点就是及时性。记者发现,今年多家上市公司在一季报披露期,存在业绩预告不及时的情况,由此也遭到深交所关注。5月7日,世纪游轮就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布整改措施公告,公司于4月27日披露一季报,亏损2264万元,但对这一情况,公司之前未按规定在3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因此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

  类似世纪游轮这种“跳过”或者“拖延”业绩预告,直接在一季报中呈现业绩巨大变化的案例并不少见。例如,华东重机4月14日预告一季度业绩增长60%至85%,属于“迟到型”;世纪华通一季度业绩大升157%,但公司未进行预告;至于博林特、方圆支承则分别在一季度亏损4371万元和446万元,而两公司的业绩预告亦“缺位”,直到一季报披露时才反映出亏损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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