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300249)11月2日晚间公告,公司于10月31日接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宋正兴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向宋正兴发行8,270,823股股份,向叶春娥发行739,667股股份、向宋丽娜发行739,667股股份、向张家港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1,660,889股股份、向上海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481,247股股份、向张家港市福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行941,395股股份、向张家港市嘉明商贸有限公司发行672,425股股份、向上海同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605,18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0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