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股本证券与定息产品及货币联席主管陈秉强今日表示,“沪股通”机制下投资者可以在香港做“孖展(Margin)”买卖内地A股,但他提醒投资者要留意有关法规和税务问题,港交所及香港监管机构未来会再向市场解释。至于内地的相当于“孖展”的“融资融券”由于采用中央管理机制,故不会为内地资金南下的“港股通”提供“孖展”安排
港交所强调,沪港通的投资上限总额是指“净买入额”,而并非以总交易额来计算,即买单减去卖单,如果触及上限则不能买货,但沽货则不受此限制,所以不存在因到限额而令内地投资者不能沽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