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内幕交易案大揭秘:律师泄密 政府官员被罚

www.yingfu001.com 2014-01-30 10:13 赢富财经网我要评论

  近期,证监会公布了多起内幕交易案件,涉及蓝色光标(行情 股吧 买卖点)、爱仕达(行情 股吧 买卖点)、捷成股份(行情 股吧 买卖点)等上市公司,多位相关当事人受到证监会处罚。其中,爱仕达内幕交易案,政府官员王永进牵扯其中,被处以12.77万元罚款。

  蓝色光标重组事项

  遭经办律师泄密

  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书,揭开了蓝色光标当年重组背后的内幕交易。

  2010年8月9日,蓝色光标宣布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并从当日起停牌,9月3日宣告终止重组事项。近期,证监会披露了有关蓝色光标重组的内幕交易处罚,造成当年重组失败的具体原因浮出水面。据悉,泄密者系重组经办律师米兴平,其堂姐夫冯喜利在获悉内幕消息后,利用母亲和朋友的账户交易“蓝色光标”股票,合计获利4.69万元,证监会对该项违法所得做出“没一罚三”处分,并对泄密者米兴平处以3万元罚款。

  2010年6月5日,蓝色光标董事长赵某某和科思世通广告(北京)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洪某接触,表达了合作重组的意向。2010年6月10日,蓝色光标召开尽职调查准备会,米兴平作为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的经办律师参加此次会议。2010年8 月9日,蓝色光标申请临时重大事项停牌。8月10日,蓝色光标公告正在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股票在停牌前一天,尾盘封于涨停,全天成交额达5008万元。

  事实上,内幕交易“蓝色光标”股票的人是重组经办律师米兴平的堂姐夫冯喜利。因冯喜利的妻子米某在米兴平家长大,关系比较亲近,而米兴平日常主要联系的亲属就是米某和冯喜利。证监会认为,米兴平是否是冯喜利炒股的直接受益人,并不影响米兴平向冯喜利泄露内幕信息的结论。

  据披露,冯喜利之母刘某某的账户于2010年7月29日、30日共买入“蓝色光标”股票2.14万股,成交金额68.28万元。在公司宣布重组流产后,于2010年10月26日前全部卖出,亏损1.06万元。

  不仅如此,冯喜利还利用朋友姚某某的账户,于2010年7月29日至8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买入“蓝色光标”2.98万股,成交金额 94.7万元,并在2010年11月5日前全部卖出,最终盈利5.75万元。合并计算,冯喜利操作上述两账户的实际获利为4.69万元。

  据此,证监会决定对米兴平处以3万元罚款;没收冯喜利违法所得4.69万元,并处以14.07万元罚款。

  捷成股份内幕交易

  与收购冠华荣信有关

  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宋辉东涉嫌内幕交易捷成股份.

  据披露,冠华荣信董事赵某在2011年5月初将捷成股份董事长徐某某引荐冠华荣信大股东白某和董事长宋辉东认识。此后,赵某和冠华荣信其他个人股东授权白某与捷成股份谈收购之事。2011年5月初,捷成股份董事长与白某沟通两公司业务层面的战略合作。5月中旬,徐某某、白某就并购事宜分别与各自公司的高管讨论,宋辉东参与讨论。双方初步开展投资意向的沟通与联络。此后,白某与冠华荣信个人股东赵某等人沟通转让部分股权给捷成股份事宜并取得认同。5月25日,徐某某代表捷成股份,白某代表冠华荣信90%的股权签署了捷成股份投资冠华荣信的初步意向书。8月16日,捷成股份与冠华荣信重新签署了较为详尽的投资意向书。8月18日,捷成股份发布《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意向公告》。

  宋辉东利用这一信息,于2011年6月28日利用配偶账户买入捷成股份6052股,8月29日全部卖出,获利48388.03元。

  证监会认定宋辉东构成内幕交易,决定没收宋辉东违法所得48388.03元,并处以48388.03元罚款。

  与此同时,另一起北京好友谊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操纵市场案也与捷成股份有关,证监会认定,北京好友谊缘投资法人代表柳宏在2011年6月2日至2011年7月13日操作“柳宏”等18个账户交易捷成股份股票的行为构成操纵市场,最终对柳宏处以150万元罚款。

  爱仕达内幕交易案

  政府官员牵扯其中

  爱仕达内幕交易案中,一名政府工作人员遭到“没一罚三”的处分。

  证监会披露,爱仕达于2012年宣布到浙江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简称“东部新区”)投资,并享受政府“退二进三”政策,而参与此事的东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永进对“爱仕达”股票进行内幕交易,获利4.26万元。

  据披露,2010年7月至2012年4月初,爱仕达与温岭市东部新区人民政府开始商谈到东部新区投资事项。根据温州市政府规定,政府对爱仕达原厂区地块进行收储公开挂牌出让后,爱仕达将获得出让成交总价50%的补偿款。爱仕达要享受“退二进三”政策,必须向市政府提出申请,搬迁到东部新区,并经政府审议通过。2012年4月17日,爱仕达向政府提交了请示文件,4月19日,东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永进与另一位工作人员共同起草了爱仕达项目投资协议书,4月20日,东部新区与爱仕达签订投资协议书。4月23日,爱仕达股票停牌。4月24日,爱仕达发布关于与东部新区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和关于公司 “退二进三”的公告并复牌,连收两个涨停板。

  在此过程中,王永进岳母“王某青”的账户于2012年4月19日、20日累计买入“爱仕达”4.21万股,成交金额39.88万元;4月26日、27日全部卖出,净盈利4.26万元。其账户资金大部分来自王永进。

  因此,证监会认定,杨某尧操作“王某青”账户买卖“爱仕达”股票是由王永进操控。王永进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传递内幕信息给杨某尧、操作“王某青”账户买卖“爱仕达”,其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决定没收王永进违法所得4.26万元,并处以12.77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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