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标的实控人涉嫌合同诈骗 深交所问询收购尽责度

www.yingfu001.com 2017-06-16 05:04 赢富财经网我要评论

(原标题:并购标的实控人涉嫌合同诈骗 深交所问询汉鼎宇佑收购尽责度)

  6月15日,上海证券报刊发报道《并购标的突曝“连环雷” 汉鼎宇佑缘何知情不报》。报道指出,汉鼎宇佑拟自筹资金6亿元收购上海沃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沃势”)100%股权,然而上海沃势实际控制人——何钿、许波涉嫌合同诈骗案4月11日经潮州市公安局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已被立案进行侦查;何钿、许波的昔日生意伙伴投诉称,其持股30%的公司(也由何钿、许波控制)的合法收益被何钿、许波通过不法途径输送到上海沃势,并“操纵出一亏一盈”的业绩表象,垫高了上海沃势的估值。

  6月15日,深交所向汉鼎宇佑发出问询函,提出4大问题。

  首先,深交所要求汉鼎宇佑说明目前掌握的上海沃势股东——许波与何钿涉及经济纠纷的具体情况,以及两人接受刑事调查的情况。

  汉鼎宇佑年报显示,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39.82%至4.28亿元,扣非净利润则大降130.51%至亏损约1111.7万元。

  在此前投资者见面会上,汉鼎宇佑介绍收购上海沃势进而拓展线上游戏领域,是其线上线下互动娱乐战略的关键一步,将成为其转型及业绩发力的强大引擎。

  针对上海沃势收购案的不确定性,深交所6月15日要求汉鼎宇佑说明上海沃势股东许波与何钿涉及经济纠纷对本次交易的不利影响,以及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的后续安排,如拟终止本次交易,说明是否涉及违约赔偿事宜。

  汉鼎宇佑及中介机构在收购过程中的尽责度也成为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问询函提出的第3大问题,即要求上市公司说明在尽调过程中对投诉人举报事宜所涉事项的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沃势股东的涉诉情况、上海沃势收入真实性、成本费用完整性、经营独立性和关联交易合规性等,并督促参与尽调的中介机构说明尽调核查的范围、手段和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投诉人表示,5月17日获悉汉鼎宇佑拟收购上海沃势100%股权后,由于涉及投诉人所在的上海乐堂的少数股东权益和社会公众的投资利益,投诉人及代理律师向汉鼎宇佑实名反映情况,先后于5月17日、18日、19日、22日、23日、24日、27日、28日以电话、律师函、发送电子邮件、邮寄书面证据等方式提供了相关资料,说明汉鼎宇佑收购上海沃势后可能面临的严重问题。

  汉鼎宇佑在这一并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既没有及时披露详情,也未紧急停牌核查。

  就此,监管部门15日通过问询函要求汉鼎宇佑说明收到相关举报材料的时点,是否对举报涉及事项及时进行核查,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深交所督促汉鼎宇佑和相关中介机构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6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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